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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快讯]鑫汇科: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6-04-07 18:02:06

CFi.CN讯: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深圳市投控东海中小微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高于553,7411.1079%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基金存续期即将届满正常退出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市投控东海中小微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上市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数量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决定。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且经本企业内部决策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需要提前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的,并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股东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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